近日,钟山区院联合钟山区人民法院在六盘水市第十二中学对被告人普某某盗窃案进行公开审理,为同学们送上新学期“第一堂”法治课。市院未检处到活动现场指导工作。
法庭审理活动在第十三中学操场进行,3200余名学生、家长、老师参加了旁听。公诉人通过讯问被告人、出示相关证据,指控被告人在网吧盗窃他人手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通过发表公诉意见,教育并告诫旁听的学生要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远离违法犯罪,法庭当庭判处被告人普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
庭审结束后,钟山区院助理检察员王在梅作为学校的法治副校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案例,为同学们详细讲解青少年容易触犯的法律,教育同学们要珍惜校园美好时光,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拒绝抽烟、喝酒、打架等恶习。宣讲结束后,钟山区院干警向广大师生及家长发放了《防性侵手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手册》等法治宣传资料200余册。
此次庭审进校园,是钟山区院“送法进校园”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为同学们带去了丰盛的法律知识大餐,不仅有利于培养同学们的法律意识,还督促教师、家长提高对孩子进行思想品德和法治教育的重视度。今后,钟山区院将不断创新教育方式和方法,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力度,结合学校、家长的正确引导,让同学们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
(供稿 未成年人检察部 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