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面对党中央提出的高质量发展命题以及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高政治责任、更高履职要求,最高检提出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明确要求。案件质量评价体系是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自觉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成效和依法履职质效的“风向标”。今年4月,最高检修订下发了《评价指标》,核心指标精简为46项,涵盖“四大检察”所有检察监督方式,更加突出对检察机关主要业务、重点工作的评价。为进一步增强全体检察人员大局意识,提升检察监督质效,5月19日下午,钟山区检察院组织全体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进行核心指标研读学习,检委会专职委员彭明春作讲解指导。
彭明春对46项核心指标逐一“过筛”解读,深入介绍了考核指标统计逻辑、履职要点,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分析全院优势和短板,强调优势指标要巩固提高进入全省前列,中游指标要力求突破冲刺第一方阵,短板指标要缩小差距增比进位。彭明春强调,案件办得好不好不能只看“纸面数据”,完成考核指标只是高质效办案的起点,全体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要持续能动履职、深入履职、科学履职,做好群众“贴心人”,办好群众“暖心事”,问“质”于民,问“效”于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下一步,钟山区检察院将持续发挥考核指标“指挥棒”“风向标”作用,锚定发展坐标、保持“赶考”心态,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效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