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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法纪 知敬畏 塑新生——钟山区检察院联合钟山区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
时间:2025-07-11  作者:卢正贤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提升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帮扶教育工作质效,推进钟山区社区矫正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7月11日钟山区检察院联合钟山区司法局以“明法纪 知敬畏 塑新生”为主题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


警示教育过程中,钟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洪以“重塑人生路,法治伴我行”为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重点解读了与社区矫正对象权利义务相关的法律条文,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再犯罪案例,深刻剖析了犯罪原因、严重后果及法律代价,强调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法律后果,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接受矫正、顺利回归社会。


区人资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就业指导服务。“掌握一技之长,才能更好地融入社会。”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岗位推荐等帮扶政策,鼓励大家重拾信心,用勤劳的双手创造新生活。一位参与活动的矫正对象感慨地说:“社会没有放弃我们,我们更不能放弃自己。”


随后,27名社区矫正对象在看守所干警的带领下,实地参观了六盘水市第二看守所的监舍、活动区域等,了解看守所管理要求和在押人员日常生活,直观感受高墙内的严格管理和失去自由的气息,更加体会自由的可贵和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警示教育结束后,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表示:“通过此次警示教育和就业帮扶活动,我们不仅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清楚知道在社区矫正期间一旦违法违规,将会失去自由之身,同时也感受到了法治的温度,了解到相关部门也在尽最大努力帮助我们融入社会。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自立自强,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提升了自觉服从管理、主动接受教育的积极性,起到了有效的教育和帮扶作用。今后,钟山区检察院与钟山区司法局将继续深化协作,探索和完善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为推动钟山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努力。


供稿:卢正贤

一审:林科涛

二审:卢正贤

三审:黄 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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