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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听证化解婚姻登记错误 宣告送达让监督掷地有声
时间:2023-04-19  作者:徐隆奕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18日,钟山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听证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伟琴主持会议。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进行监督,特邀检察官助理、钟山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当事人户籍所在辖区民警、案件双方当事人出席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系离异多年的申请人谢某到钟山区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反映其在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被告知是已婚状态,谢某随即到钟山区民政局进行查询,系统显示自己与黄某于2004年7月21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档案中的女方“谢某”与申请人谢某的身份信息一致,但照片并非申请人谢某,而是第三人彭某。因钟山区民政局不同意撤销该婚姻登记,且已超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故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监督,督促钟山区民政局撤销其与黄某的婚姻登记。

收到谢某的检察监督申请后,办案团队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向谢某、黄某、彭某及双方子女询问,到双方当事人户籍地派出所调阅户籍档案,到钟山区民政局调取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发现两份材料中“谢某”与“黄某”的签名疑似同一人签署,经贵州中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婚登记档案中当事人的签名不是谢某本人所写。

为有效纠正登记错误,为当事人排忧解难,钟山区检察院决定召开检察听证会,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听证会上,主持人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询问了双方当事人情况,认为彭某冒用谢某的身份信息与黄某办理结婚登记,谢某与黄某之间并无缔结婚姻关系的真实意思及事实,不存在婚姻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谢某与黄某之间的婚姻登记不符合法律规定,但钟山区民政局作出了婚姻登记,并向黄某、彭某颁发了“黄某与谢某的结婚证”,侵害了谢某的合法权益。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拟向钟山区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纠正错误的婚姻登记。

听证员经过评议后认为,钟山区民政局在未核实婚姻登记申请人身份情况下,错误将谢某与黄某登记结婚,侵害了谢某的权益,应当予以纠正,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为确保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相互了解和配合,钟山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一同向钟山区民政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承办检察官现场进行宣读,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建议内容和相关法律依据等方面做了说明,钟山区民政局表示,对建议书中提出的问题全部接受,将按照程序对错误的婚姻登记进行纠正,并在今后工作中对存在的不规范行政行为加以整改。应邀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对本次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

此次检察听证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作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监督理念,解决了一桩因陈年错误行政行为引发的争议,增强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更有利于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执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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