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时发现司法救助线索,遂报请六盘水市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为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10月31日,六盘水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余松带领钟山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何静和钟山区凤凰街道凤凰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曾艳敏一行,到司法救助案件申请人陈某某(受害人父亲)家中进行走访。
经实地调查核实,被害人家属陈某某一家未能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陈某某和老伴年老多病、无劳动能力,还需要抚养女儿留下的未成年外孙(系无人抚养孤儿),市区两级检察院商议后认为陈某某家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向其宣传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详细讲解救助原则、申请救助条件、救助程序等规定,并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陈某某一家申请司法救助金4万元,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司法救助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民心工程”,致力于为民解困,将检察工作触角延伸至“最后一公里”,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