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有序推进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切实将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到位,4月20日,钟山区检察院“钟之声”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联合钟山区能源局执法部门,到钟山区镇艺煤矿、钟山区汪家寨煤矿及那罗寨煤矿等大型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并就安全生产召开座谈。
每到一处,办案团队向企业相关人员介绍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及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专项工作的主要内容和落实要求,结合近年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情况,向企业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监督范围、工作流程、企业合规审查等相关法律知识。同时,通过“以案说法”形式与企业管理人员就煤矿安全生产中常见法律问题进行了相互交流,听取矿山安全生产情况介绍,详细了解生产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等情况。检察官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提醒督促企业提高员工对安全风险问题辨识度,强化企业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加强现场设备管理,严控机械伤害风险,用好各项安全监控设备,将安全管理从制度化逐渐演变成每个人的安全意识,依法合规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在煤矿井下实地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煤矿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矿道内积水疏排不及时,面临雨季水量陡增的压力;二是部分煤矿企业管理人员更换频繁,造成管理环节脱节。
座谈会上,检察官指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各煤矿要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检察机关将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配合协调机制,做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共同织密安全生产防线,助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合规经营,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为贵州省“四区一高地”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各矿山企业负责人表示,一定会坚持“安全至上、生命至上”的企业发展理念,坚决做到“企业合规,生产环保”,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好相关制度机制,加强安全保障建设。同时对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企业生产的做法表示感谢,欢迎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定期助力企业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