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钟山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就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东升主持,党组成员、专委、各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艳围绕《贵州省检察业务考评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检察业务考评标准》要求,就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专项工作考评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各部门责任逐一分解,就有关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压力传达到具体责任人。

王东升对专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开展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是更好服务省委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四区一高地”主定位的具体实践;二要深入研读省院对专项工作的考核标准,学深悟透,以考核标准作为开展专项工作的指挥棒,做到有的放矢、精准落实;三要把专项工作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抓好业务工作和专项工作,防止专项、业务“两张皮”情况发生;四要按照专项工作部署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有关工作任务,在年终考评时上交一份满意答卷。

下一步,钟山区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此次会议有关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为钟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检察贡献。